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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百市场工程
2008-11-12 08:55  文章来源:咸阳市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项目名称:双百市场工程
  设立依据:陕西省商务厅《关于实施“双百市场工程”的通知》(陕商发〔2006〕65号)。
  办理条件:l、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
  (1)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批准设立,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健全,运营规范。其中,地级以上城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应符合城市商业网点规划。(2)以批发交易为主,能够跨区域吸引经销商、批发商和大宗用户,交易商品辐射全国或者主要产销区,对主要农产品产销影响较大,并发挥主导作用。(3)年成交额在本地区同类市场中位居前列。其中,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年成交额在5亿元以上(省级年交易额在1亿元以上),专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年成交额在2亿元以上(省级年交易额在l亿元以上)。
  2、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
  申报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企业侧重于农产品流通,销售情况良好,近两年食用农产品销售额在1500万元以上;(2)在城市已开办5家以上农产品连锁超市(至少有5家超市上一年食用农产品销售额不低于总销售额的25%);(3)年销售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大型农产品配送中心;(4)农村流通合作组织运作较好、内部管理较规范,带动种(养)农户在2000户以上,对农民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
  需提交的资料:
  l、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
  (1)县级商务主管部门的正式申报文件;(2)“双百市场工程"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申请项目书;(3)市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现状、设施改造内容、、规模、改造后预计年交易额);(4)市场章程、交易规则和内部管理制度等文件;(5)当地市场建设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文件(复印件)。
  2、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
  (1)市级商务主管部门的申报文件;(2)“双百市场工程”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申请项目书;(3)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原件(核对后返还)及复印件,并在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复印件上加盖企业公章;(4)经审计部门或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两年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不是原件的,应加盖企业财务章);(5)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对企业情况的认定书;(6)在城市开办连锁超市,或新建农产品基地,或发展农产品冷链系统项目的实施方案;
  办理流程:由拟承办企业向市商务局提出项目建设申请——市商务局市场规划建设科主管初审——科长复审——主管局长审核——局长审定签发——报省商务厅。
  办理时限:我局审核时限为5个工作日。
  办理科室:市商务局市场规划建设科(办公地址:乐育北路5号市商务局办公楼3楼3号;电话:029—33212882)
  办公时间:除法定节假日外,正常工作时间。
  监督投诉:咸阳市商务局监察室(办公地址:乐育北路5号 市商务局办公大楼2楼21号;电话:0910-3214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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