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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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11-12 09:23 文章来源:咸阳市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项目名称: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
设立依据:陕西省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陕财企〔2001〕008号)
办理条件:
中小企业提出企业项目申请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拥有进出口经营权或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上年度海关统计出口额在1500万美元以下;
(2)近两年在外经贸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等方面无违法行为;
(3)具有从事国际市场开拓的专业人员,对开拓国际市场有明确的工作安排和市场开拓计划。
项目组织单位提出团体项目申请条件:
(1)组织的活动以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和提高中小企业国际竞争力为目的;
(2)参加活动的企业在10家以上(含10家),其中有70%以上的企业符合企业项目申请条件;
(3)申请支持的资金直接受益于参加活动的企业,以降低参加活动企业的费用和开拓市场的风险,提高企业效益;
(4)参加团体项目的企业,不得针对同一项目另外申请使用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
需提交的资料:
(1)符合申请条件的中小企业或项目组织单位,按照属地原则从网上向市商务局提出注册申请,经公示后,企业或项目组织单位即可提出本年度项目资金计划申请。
(2)中小企业或项目组织单位在申请注册时应提交的材料包括:单位的进出口经营权资格证书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地税、国税)、海关备案登记表、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A4纸复印)。
(3)我局在收到项目申请单位的申请资料后,按照陕西省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文件的要求(财企〔2000〕467号、陕财企〔2001〕008号、陕外经贸进字〔2001〕041号),对项目申请单位的资格、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初审,结合当年我市开拓国际市场指导计划,上报省商务厅审批。
办理流程:由企业向市商务局提出项目建设申请——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管理科主管初审——科长复审——主管局长审核——局长审定签发——报省商务厅。
办理时限:我局审核时限为3个工作日。
办理科室: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管理科(办公地址:乐育北路5号市商务局办公楼3楼14号;电话:029—33214739)
办公时间:除法定节假日外,正常工作时间。
监督投诉:咸阳市商务局监察室(办公地址:乐育北路5号 市商务局办公大楼2楼21号;电话:0910-3214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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